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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FILE · 抓姦與合法蒐證 · 統一編號 62079972

抓姦合法嗎?
先看通姦除罪之後的規則。

很多人以為「抓姦」是為了告對方通姦罪。但 2020 年司法院釋字第 791 號解釋已宣告通姦罪違憲失效,現在外遇本身不再有刑責,抓姦的價值只剩下民事求償與離婚的證據。

也因此,風險與收益的算法變了:衝進現場抓人,可能觸犯的是你自己的刑責,換來的證據卻未必比合法蒐證更有用。

本頁重點

通姦罪已因釋字第 791 號失效,外遇不再有刑責;抓姦的價值只剩民事求償與離婚證據。自行闖入、竊錄、入侵帳號都可能讓你自己面對刑責,合法蒐證才站得住。

CONCLUSION · 先講結論

通姦除罪後,抓姦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管道依據說明
向外遇對象請求損害賠償民法第 184 條、第 195 條第 3 項屬民事程序,需證明配偶權利受侵害且情節重大,金額由法院裁量
請求離婚民法第 1052 條第 1 項第 2 款為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其他情形可能屬第 2 項重大事由,須由法院認定
提出通姦罪告訴已不存在釋字第 791 號後,外遇不再有刑責,抓姦不能用來告通姦
保存證據整體證據鏈重點是證據取得合法、來源可驗證,而不是抓現行

RISK · 自行抓姦的風險

衝進現場,可能讓你從原告變成被告

以下僅說明違法性與法條,不提供任何操作方式。

常見做法可能涉及白話說明
破門或闖入對方、第三人的住處刑法第 306 條(侵入住宅)、第 354 條(毀損)進入他人住宅需要有權利基礎,配偶身分不等於可以闖入第三人住處
動手、拉扯、限制對方離開刑法第 277 條(傷害)、第 302 條(妨害自由)、第 304 條(強制)現場衝突常見後果是自己被提告
偷錄雙方私下對話、在房內安裝錄影或錄音刑法第 315 條之 1、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 24 條竊錄非公開活動或談話可能構成刑事責任,且影響證據使用
登入對方手機、LINE、雲端,或安裝監控軟體刑法第 358 條(入侵電腦)共用過密碼不等於現在仍有授權
在車上或隨身物品裝追蹤器、跟蹤刑法第 315 條之 1、跟蹤騷擾防制法為求償十萬元而讓自己面對刑責,得不償失
把對方與第三者的資料貼到網路或寄給親友刑法第 309 條、第 310 條(公然侮辱、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散布個資與指控可能再多一個被告身分

LAWFUL · 合法蒐證的方向

不抓現行,證據也可以站得住

以下為一般性方向,個案請與律師確認待證事實。

保存自己合法持有的資料

自己與對方往來的訊息、轉帳與消費紀錄,保留原始檔與時間,不要編輯或刪減。錄音的合法性要看取得方式,見錄音與截圖的前後文。

先別對質

對質常是證據消失的起點。先整理時序與已有資料,再決定下一步。

先找律師界定待證事實

要證明什麼、證據夠不夠,決定了後續要不要花錢調查。可先用60 秒案件自我評估判斷方向。

需要調查時,只選合法手段

委託前確認對方的合法作業原則、書面契約與資料處置方式。我們只承接法令容許範圍內的調查,簽約前先做合法性評估。

FAQ · 常見問題

關於抓姦,五個最常被問到的問題

抓到現行,才算有證據嗎?

不需要。法院看的是整體證據鏈是否具備關聯性、連續性與可驗證性,不是有沒有「抓在床上」。完整說明見外遇調查與婚姻蒐證。

通姦罪沒有了,還能向外遇的人求償嗎?

可以走民事程序。依民法第 184 條與第 195 條第 3 項,配偶權利受侵害且情節重大時,可請求損害賠償,賠償金額由法院依個案裁量。見侵害配偶權蒐證與求償。

找徵信社去抓姦,合法嗎?

委託合法的調查本身可以,但手段必須合法。侵入住宅、竊錄非公開活動、入侵帳號、安裝追蹤器等做法,我們一律不接;界線見法律邊界三級分類。

如果我在現場看到配偶和別人,該怎麼辦?

先確保自己的安全,離開現場,必要時撥 110。情緒激動時衝突最容易升高,也最容易讓自己從受害者變成被告。事後再冷靜記錄你親眼看到的客觀事實,並諮詢律師。

求償有期限嗎?

有。依民法第 197 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個案起算點請洽律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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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外遇時效多久:離婚與求償的期限 | 外遇切結書有效嗎 | 發現配偶外遇怎麼辦 | 外遇與婚姻法律問答總覽

法源依據(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 第 184 條、第 195 條、第 197 條、第 1052 條 | 刑法 第 306 條、第 354 條、第 277 條、第 302 條、第 304 條、第 315 條之 1、第 358 條、第 309 條、第 310 條。本頁最後校閱:2026-10-18。

CONFIDENTIAL INTAKE

想用合法的方式把證據站穩,先聊聊再決定。

評估與可行性判斷免費,未簽書面契約前不收任何訂金。違法手段我們一律不接,也不會因為加價而改變。

專線 0981-688-585LINE @329cdljl統編 62079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