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構成跟蹤騷擾,需要依行為、脈絡與法定要件判斷。你不必先自行證明一切才求助;網站也不能代替警方處理正在發生的危險。
只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資料;第一次諮詢不輸入真實案件個資。有人身或金流急迫風險時,先使用官方求助管道。
01 · 離開現場與建立支援
正在被尾隨或威脅時,前往有人員的安全處所並撥 110;家庭或性暴力脈絡可詢問 113。告知可信任的人目前安全狀況,不獨自與對方談判。
02 · 逐次記錄事件
記下日期、時間、地點類型、實際行為、可能目擊者與你已做的求助。保存自己收到的原始訊息及平台通知,不修改原檔。
03 · 降低行蹤曝露
檢查自己有權管理的帳號分享設定與登入裝置,避免公開即時位置。任何設備檢查應在安全情況下進行,不能以秘密追蹤對方作為反制。
04 · 帶著紀錄尋求官方協助
向警方說明反覆行為及恐懼或影響,詢問正式受理與後續保護途徑。法律效果及可能的保護措施由有權機關和律師判斷。
05 · 限定後續協助
若需要整理公開資訊或事件時間軸,先確認合法目的與資料範圍。停止跟蹤、接觸對方住處或反向騷擾等要求。
常見問題
只有截圖能求助嗎?
可以先說明正在發生的情況;保留原始訊息、時間與前後文能協助後續核對。
網站能判斷是否成立犯罪嗎?
不能,須由警方與法律專業者按具體要件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