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205 · PRACTICAL GUIDE
學生疑似遭霸凌|學校通報、照護與資料保護順序
校園衝突涉及未成年人,先確認安全與學校正式程序,將紀錄交有權窗口,不私下曝光學生。
本篇提供一般資訊,不是法律意見、正式鑑識、辦案成果或特定個案判斷。立即人身危險先撥 110、保護需求 113、救護 119;詐騙金流先聯絡本人銀行與 165。
對孩子的傷害不會因為蒐集更多截圖就自動停止。家長、照顧者或旁觀者要先保障學生安全,再讓學校和有權機關依正式程序處理;私人偵查不能取代校園調查。
實際處理順序
- 立即處理危險和照護
有傷害、威脅、失聯或疑似虐待時,依情況求助 110、113 或 119。先安排學生在安全場所,由合適成人陪伴;不要要求其反覆重述細節或自行蒐證。
- 用學校正式窗口提出事實
把事件日期、地點、已見到的行為及本人合法持有的紀錄交學校指定窗口,詢問受理、保護與回覆方式。非急迫情況也可使用教育部反霸凌專區與 1953 專線諮詢;具體是否屬校園霸凌由正式程序判定,別先公開點名或宣告定論。
- 控制未成年人的識別資料
聊天截圖、受傷影像、班級與上學路線只交必要的有權者;社群公開可能增加二次傷害。建立遮蔽副本供溝通,原件於受控管道保存。
- 追蹤保護措施和交接
記錄已通報日期、窗口、保護安排、待回覆事項及下一次安全確認。若有疑似犯罪或學校外安全風險,由警方、社政和法律專業者處理;不要自行監視或尾隨其他學生。
可交班的非識別摘要
非識別交班範本:「安全:目前安全/急迫待處理;情境:校園人際衝突/網路傳播/疑似犯罪;通報:學校窗口/110/113 的狀態;可提供原件:本人合法持有,留受控位置;保護安排:待校方確認;回覆日:待定」。不記學生姓名、班級、學校或路線。
何時停止並轉介
若有受傷、持續威脅、疑似性侵害、兒少性影像或失聯,停止商業案件蒐集,先走 110、113、119 及相應學校/社政程序。性別事件可能有獨立程序,不一律貼上「霸凌」標籤;不得私下跟拍其他學生。
常見疑問
可在網路上公開同學照片要求道歉嗎?
應避免散布未成年人的識別資訊;先透過學校和有權機關處理。
徵信業者可以替學校認定霸凌嗎?
不能;正式認定與保護處置由權責機關依程序處理。
官方與原始來源
請以官方現行公告和具資格者個別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