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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對的事,再決定是否委託
PRACTICAL GUIDE · 2026-10-02

職前背景查核|先說明目的、職務必要性與資料保留

企業委託職前或在職查核前,先界定職務相關性、告知與權利基礎,限制查核欄位及保存期限。

人員查核牽涉求職者或員工的個人資料,不能把「公司想知道」等同「可以無限蒐集」。先由人資與法務寫清楚目的、資料項目與誰能接觸。

只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資料;第一次諮詢不輸入真實案件個資。有人身或金流急迫風險時,先使用官方求助管道。

01 · 從職務風險反推查核項目

財務授權、特許資格或接觸高度機密的職務,可能需要不同的查核方式。每一項都要說明與職務的關聯、必要性及較少侵害的替代方案。

02 · 確認告知與適當權利基礎

向當事人清楚說明蒐集者、目的、範圍、利用方式、保存與權利行使管道;涉及特別敏感資訊或跨境資料,交由法務檢查現行法規。口頭「同意查一切」不等於無限制授權。

03 · 以可核對來源為主

優先核對當事人提供的學歷、證照、工作經歷與依法可公開資料;同名紀錄必須避免誤認。不得購買戶籍、醫療、信用、通聯或未授權的私人帳號資料。

04 · 報告只呈現工作相關事實

把來源、日期、確認方式、未核實事項分開寫,不將傳聞、個人私生活或單一負評當作結論。讓有權決策的人員看到必要摘要,限制原始資料流通。

05 · 訂保存、申覆與刪除安排

寫明結果保留多久、誰可存取、資料錯誤如何更正、落選或離職後如何處置。真正涉及勞動決定時,由人資與法律專業者負責,不讓外部業者自動決定錄用。

常見問題

有一張授權書就能查所有資料嗎?

仍需確認目的、資料範圍、必要性及法律限制。

可查非公開醫療與銀行資料嗎?

一般私人查核不能無授權取得;高敏感資料應由具資格者逐案審查。

來源與延伸閱讀

個人資料保護法 · 個資類別與特定目的

延伸:職前與員工查核 · 法律邊界

本文為一般資訊,發布與使用前應由真人核對現行法規及實際情況;個案法律意見由具資格者提供。

延伸閱讀:員工侵占舞弊怎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