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調查通常跨越採購、法務、資安與業務。開始前把權限和成果形式寫清楚,能減少「先拿整包資料再討論」的風險。
只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資料;第一次諮詢不輸入真實案件個資。有人身或金流急迫風險時,先使用官方求助管道。
01 · 確認契約主體與負責窗口
核對登記名稱、統編、簽約人與收款主體。由公司指定一名有權窗口核准資料接觸與工作變更,不把一般員工私下對話視為正式授權。
02 · 把目的拆成可驗收問題
每一項查核都寫明待證事實、可使用來源、排除方法與交付格式。沒有明確必要性的員工、客戶或對手個資不交付。
03 · 限制分包與權限
約定是否可委外、委外地點、需事前書面同意的情況、最低必要存取權和離場撤權。跨境傳輸或高敏感資料另由法務核對。
04 · 設定安全與事件通知
規範加密交付、接觸者名單、事故通報窗口、期限及保存位置;真正的安全能力須以可核對文件和實務流程確認,不能只看網頁徽章。
05 · 交付驗收與處置
報告要列明來源和限制、工作紀錄、未完成事項;結案確認原件返還、必要保全、授權撤回與刪除證明。
常見問題
有保密協議就能拿所有資料嗎?
保密約定不等於無限制蒐集與使用,仍需目的、必要性和權利基礎。
網頁寫有認證可直接信任嗎?
應查驗有效證書、範圍與主體;本站不虛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