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通常涉及人力與時間成本,花費不應只用「保證查到」或單一總價判斷。委託前要能回答工作範圍、上限、哪些情況停下以及完成後交付什麼。
只使用自己合法持有的資料;第一次諮詢不輸入真實案件個資。有人身或金流急迫風險時,先使用官方求助管道。
01 · 先定義待查事項與最低可用成果
例如要核對公開登記落差、整理合法持有的資料,或在指定時段做合法觀察。成果可以是來源索引與未發現事項,不應要求保證某種結論。
02 · 拆開成本來源
確認基本費、人力時數、交通、跨區、加班、翻譯及報告製作是否包含在報價內。估價只是範圍,正式費率與付款節點以書面契約為準。
03 · 設定預算上限與追加程序
寫明每階段最高金額、剩餘預算如何提醒,新增地區、日期、人力或交付物前由誰書面核准。沒有核准就不應先做後收。
04 · 安排階段驗收與停損
約定多久回報、未發現結果是否也提供工作紀錄、出現不合法或不可行條件時如何暫停。將「停止」寫成可以操作的通知、結算與資料返還程序。
05 · 核對退款、保存與發票
把未執行、已執行但未達預期、違約或變更範圍分開處理。確認收款主體、發票、原始資料保存與刪除責任;不接受口頭模糊承諾。
常見問題
查不到就一定退費嗎?
要依契約區分未執行工作與已依約投入工作,不能用單一句話概括。
報價很低就划算嗎?
先看包含的人力、期間、交付及追加條款,並核對合法方法。